20080703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永生的契約

參考經文: 羅馬書六章12-23節

因為罪的代價是死亡;但是上帝所賜白白的恩典是讓我們在主基督耶穌的生命裡得到永恆的生命。(羅馬書六章23節)

舊約常有關於獻祭的記載,其中大多以動物為祭品;獻人為祭的儀式,在聖經中還真是少見。除了某些神秘宗教可看到以人為祭外,現代文明社會已很難再看見此作為。不過,只要是「宗教」,獻祭就是必然的作為。尤其是在民間宗教盛行的台灣,每逢初一、十五,就可以看見一般人在住家或商店門口擺上豐盛的祭品來祭拜神明。

從舊約時代到新約時代的獻祭,事實上已有極大的不同。舊約時期多以牲畜為祭品,尤其是羔羊更具獻祭意義。到了新約時代,上帝的獨生愛子則成為世人贖罪的祭品;耶穌成為人類贖罪的羔羊,承擔了我們的罪,使我們得救贖。因著主耶穌的復活,我們看見永生在上主的手裡。這就證明主耶穌勝過罪的捆綁,也勝過了罪的權勢。我們既然是神的兒女,就不容罪成為我們生命的王,更不能讓自己成為罪的器具與奴僕。耶穌用自己的生命贖了我們,因此我們都是恩典之子。主不因人的富貴貧賤而選擇性地進行其救贖工程,祂是全然的愛我們。我們既然從罪得釋放,就成了義的奴僕,也是神的子民,更是永恆生命契約的一份子。

很多基督徒自認是永生之約的一份子,卻常輕忽自己的言行舉止,以致很多行為仍陷於罪惡中,並沒有因為耶穌救贖了我們,而從罪惡的捆綁中得釋放。期勉我們在努力成為永生之約的一份子時,更能在上帝面前結出成聖的果子。


默想:
在基督徒比例還不到3%的台灣,我如何展現主僕的責任與義務,在上帝面前結出成聖的果子?

祈禱:
親愛的上主,當我重新思索成為祢的僕人時,求祢的靈幫助我在祢的國度中結出更多成聖的果子。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