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盡情歡唱

參考經文: 詩篇卅三篇1-12節

要彈琴感謝上主,用弦樂歌頌他。要向他唱新歌,要熟練地彈,高聲地唱。(詩篇卅三篇2~3節)

有一齣日本電影《午夜的陽光》,內容主要敘述一位罹患不能曬到太陽的罕見疾病的女孩,其17歲的燦爛生命。因為陽光會引發女孩的神經病變,所以她從小就被保護不曬到任何陽光。從她一出生,醫生就預言她無法活很久;但在父母細心的照顧下,她活到了17歲。

因為生病的緣故,女孩過著與別人不同的生活。每天日出時,她便拉起所有窗簾沉睡;直到黃昏太陽落下後,她才清醒活動。當她的父母結束一天辛苦的工作,回家享用晚餐時,她卻吃著「早餐」。沒有去學校上學的她,每天最喜歡做的,就是拿一把吉他到公園廣場,彈唱她自己所創作的作品。直到她遇見一位熱愛衝浪的男孩,每天從自家窗口欣賞這男孩,並鼓起勇氣與他說話。而後,他們成為男女朋友。男孩知道女孩所罹患的疾病後,並沒有離開她,反倒積極的想將她的聲音留下來。於是,男孩認真打工存錢,為要在她的生命消失之前,留下她那美好的聲音。而女孩也認真的唱出她燦爛的生命。雖然,她的生命終將消失,但她所留下來的詩歌,卻永遠存在愛她的人心中。午夜的陽光,是這女孩的生命與她的歌聲。

我們何其的慶幸,能正常的在陽光下成長;單單為此,就值得我們向上主獻上一切的感謝與讚美。我們更應當用我們的生命盡情歡唱,唱出對上帝的感謝與讚美。因為,我們在祂手中是何等的有福啊!


默想:
我如何以我的全部生命唱出對上帝的讚美之歌?

祈禱:
每一個新的日子,我要帶著喜樂讚美祢,因祢帶我進入平安的生活。在每天的生活中,白晝屬於祢,黑夜也屬於祢。在黑暗山谷中,祢使我看見奇事,每天的生活都將是新的,我必在祢的慈愛與憐憫中。為此,我獻上一切的感謝與讚美。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