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成為見證者

參考經文: 路加福音廿四章44-53節

你們要奉耶穌的名,把悔改和赦罪的信息傳開,從耶路撒冷遍及萬國。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路加福音廿四章47~48節)

耶穌復活後,除了向門徒顯現,並給予教導和祝福。耶穌告訴門徒,要成為一個見證人,將好消息傳給其他人:悔改與赦罪。

我們對悔改和赦罪的認識是如何?悔改,其實是生命態度的轉換,是在作了反省後,願意讓自己的視野、生活都有所轉變。改變的速度不見得快,卻是「願意」。罪呢?在我們的文化中,論到「罪」,往往想到的是倫理事件:偷竊、說謊、殺人……。這些當然都是罪;但在信仰中所談論的罪,其實更在說明:有什麼樣的事,阻擋了我們與上主間的距離?有什麼事,讓我們沒辦法坦然在上主之前,會有害怕、會有恐懼?因此,耶穌所說的赦罪,是要人們將這些與上主產生隔離的一切,通通消除。主耶穌在乎的,是人們心靈不再受到束縛和綑綁,心靈得到自由──所謂的好消息,特別是給予這般的盼望!

悔改、赦罪,很困難嗎?

當我們回想自己的生命,是否能在一天的反省中,看見上主所給予的包容、看見自己的願意轉變?這其實便是一件令人喜樂之事!其他人們看見基督徒身上的喜樂,並非基督徒的生命總是一帆風順,而是因為在信仰裡,我們懂得在安靜中,調整自己;在默想祈禱中,祈求耶穌幫助我們將心打開、讓心裡的不安消除。

悔改、赦罪,是耶穌要我們傳揚的好消息;傳揚的方法之一,便是以我們的生命,真正活出基督徒內在的喜樂之心。


默想:
閉上眼睛,安靜在主前。想想是否有任何事長期以來一直困擾自己,讓自己心靈無法自由自在?只要想這些事,勿給自己任何評價或批評。

祈禱:
主耶穌,在我的心底,還有這些困擾自己的事情,我期待自己有從祢而來的平安,期待自己的生命能活出真正的喜樂,求祢幫助我。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