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04月 25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參考經文:《 路加福音十八章35-42節》
於是耶穌站住,吩咐把盲人帶到他面前來。他近前的時候,耶穌問他: 「你要我為你做什麼?」他回答:「主啊,我要能看見!」(路加福音十八章40~41節)
默想:我是否對主耶穌充滿信心?或者遇到困境就失去對主的信心?
祈禱:主啊!謝謝祢光照我的心靈,使我重新看見生命的亮光。懇求祢繼續與我同行,做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奉主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