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19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你有不變的愛

參考經文: 詩篇卅一篇1~12節

求你用慈愛待你的僕人;你有不變的愛,求你救我。(詩篇卅一篇16節)

1985年,江南案發生的隔年,謝長廷與美籍律師孔傑榮共同擔任江南遺孀崔蓉芝的辯護律師,孔傑榮被警總扣留,當時政治氣氛非常緊張,謝長廷女兒謝維芬的學校,公布欄貼一張海報,寫著「謝長廷勾結外國,出賣台灣」,謝維芬在校園裡被學姊公開羞辱,最後被迫轉學。謝長廷因「六一二事件」(抗議國安法)成為政治犯,據其妻游芳枝透露,她女兒出社會謀職時,都故意把身分證上的父親欄塗掉,「好像她爸爸見不得人!」

從詩篇卅一篇,我們看到了大衛王也遭遇到眾叛親離的苦境,不但敵對者迫害,左鄰右舍譏笑,連親朋知己也都閃人,甚至把他當成死人,像廢棄物般被丟棄。有人認為,此篇是大衛在基伊拉被掃羅追逼時寫的(撒母耳記上廿三章),也有人認為是他被押沙龍背叛時所作的(撒母耳記下十七章)。無論如何,世間的愛是會改變的,親如父子的愛都可能變調,就是上主膏立為王的大衛,也無法倖免。所以,大衛切身體會到上主的愛才是不變的。

這一週,主耶穌才在禮拜天(棕樹主日)光榮地進入耶路撒冷,群眾前行後隨地高喊:「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才沒幾天,口號卻變成:「把他釘十字架!」但是,就在十字架上,主耶穌還為他們禱告:「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主耶穌有不變的愛。


默想:
受難節期,思考主耶穌遭受的苦難,我是否可以稍解被背叛受冤屈的不平?

祈禱:
親愛的天父,讓我們從痛苦和患難中去學習愛與被愛,從人類有限的愛中去體會祢不變的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