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8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配得的活人

參考經文: 路加福音二十章27~38節

因為在上帝眼中,人都是活著的。(路加福音二十章38節)

一位因糖尿病控制不好而被截肢的老婦人向社區的資源中心請求協助,希望能幫她蓋個菜園。協助者到她家訪視時,發現她的屋子非常雜亂,充滿了腐敗食物和垃圾的味道。協助者心想她能種菜嗎?但最後還是幫她蓋了菜園,並指導她種菜。過了三個月,當協助者到她家訪視的時候,聽見從後院傳來交談和歡笑的聲音。截肢並沒有擊倒這位老婦人;相反地,種菜的工作使她重新開始走出悲苦的自我,體驗另一種的幸福。

耶穌也被問了一個難題:「復活的時候,誰是我的妻子?」(29~33節)對許多人來說,這好像不是問題的問題;但對撒都該人來說,卻是他們相信「沒有復活」的有力辯證。耶穌沒有直接回答「誰是」的問題,反而說「那些配得從死裡復活,並且活在來世的人,也不娶也不嫁」(35 節)。「誰是」的問題之前,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誰配得」── 必須先確定下來,否則問「誰是」的問題就沒多大意義。

耶穌的回答也同時引出另一個問題──「誰配得」。耶穌告訴他們:「活人配得」。「因為在上帝眼中,人都是活著的」(38節)。但什麼是「活著」?有呼吸、能吃喝……?事實上,活著,並不在乎吃喝,而是「與神親近」。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死人不會親近上帝。上帝是活人的上帝;唯有活人才會親近上帝、頌讚上帝。就像那位老婦人在工作中找到生命一樣,我們也只有在頌讚上帝中活著。


默想:
什麼樣的生活才是「配得」從死裡復活,並且活著的呢?

祈禱:
上帝,祢是活人的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求祢使我剛強,使我敬拜祢,頌讚祢的名,順服祢的旨意,成為一個配得從死裡復活的人,成為一個在祢裡面的「活人」。奉主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