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接納殘障者

參考經文: 路加福音十七章11~19節

其中有一個人看見自己已經好了,連忙轉回來,大聲頌讚上帝。(路加福音十七章15節)

今天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訂立的「主日學奉獻主日」。這個主日提醒我們關心主日學的事工,讓教會的每個成員,不論是兒童、青少年或成人,都有機會接受主日學的教育,使大家都能熟悉上帝的話語,在上帝的話語上長大成熟,作一個榮神益人的基督徒。

今天讀的這段經文提到,耶穌遇到十個大痲瘋患者,他們請求耶穌醫治他們;結果耶穌叫他們去讓祭司檢查,表示要藉由祭司的檢查,證明他們已經康復。雖然從此以後他們可以回到社群中;不過,耶穌的意思是否表示他們要康復後,才能回到團體生活呢?事實上,耶穌的意思並非這樣。因為在十四章13節,耶穌教導人在請客的時候,要邀請那些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這意味那些殘障者在還沒有康復的時候,就可以參與在團體生活,團體也要接納他們。

此外我們也看到,這十個被醫治的人當中,有一個看見自己好了,並沒有去找祭司檢查,而是回來找耶穌,俯伏在耶穌的腳前表達感謝。這不也表示,此人不再重視康復後才能回到團體生活的舊觀念,而是相信耶穌,接受耶穌的新觀念,並加入耶穌所組成的新團體?!在這團體中,弟兄姊妹接納殘障者,不認為他們是殘障且低人一等;相反的,他們認為殘障者也是完全的,本身就是有價值的人。今日我們的教會,也應當活出耶穌的教訓,接納殘障者,為殘障者的權益喉舌。


默想:
我是否可以把殘障者當成完全的人,並且接納他們?

祈禱:
主啊,我願意在生活中尊重殘障者,把他們看成是完全和有價值的人。也求祢幫助教會,能成為一個接納殘障者的團體。奉主耶穌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