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上主追究祂的子民的罪過

參考經文: 阿摩司書八章1-14節

上主──以色列的上帝發誓說:「我絕不會忘記以色列人敗壞的行為」。(阿摩司書八章7節)

有個移民美國的台灣人,在住家附近的一個十字路口,對於「停車再開」的交通標誌未予理會,逕行穿越。沒想到剛好被警察發現,因而被要求停車。這人為規避責任,告訴警察,他因內急,急著要回家。警察一聽他說內急,立即揮手讓他離開。可是,警車卻未開走,而是跟著他,而且警察在他進門後不久來按門鈴,並開給他罰單。警察說:「你內急,我可以讓你方便,但是違反交通規則之錯,不能不追究。」

先知看到「一簍熟了的水果」的景象,信息卻是「結局」。台灣人大概不會如此聯想。不過,「結局」和「水果」二詞的希伯來語音相似,阿摩司很自然地領受來自上帝的信息:以色列人的領導者因欺壓貧困、剝削窮苦等不公義的行徑,要受到懲罰。他們的結局到了。上主似乎不再能忍受以色列人敗壞的行為,祂要讓以色列人遭遇苦難,悲痛地過日子。

上主的怒氣要使大地「像尼羅河的潮水漲落」般地震動。這是借用文化的一種表達。它到底多可怕?我們可能不清楚,但以色列人一定知道。不過,「白晝變為黑暗」、「佳節變為葬禮」,這樣的事我們可以想像。上主為何如此震怒?因為祂的子民生活沒有實踐公義!抬高物價、用假法碼和小升斗欺騙顧客、用高價賣出劣等的麥子、趁人之危佔別人便宜等事,都是在日常生活發生。上主期盼人們對祂的信仰是一種生活實踐!

上主向先知所說的懲罰,後來是否發生?這不是重點。我們該記得的是:「上主追究祂的子民的罪過!」


默想:
我在日常生活中實踐基督信仰嗎?

祈禱:
公義的主上帝,祢追究祢子民的罪過。懇求祢按著祢的恩典,赦免我的過犯和軟弱,也藉著聖靈賜給我新生命和能力,好讓我可以在每天的生活中實踐公義和慈愛。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