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0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參考經文: 以賽亞書五十七14-21節

我已經看見他們的行為,但我仍然要醫治他們。我要帶領他們,幫助他們;我要安慰悲傷的人。(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8節)

「契約」是現代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人卻鮮少注重它的功效,有時甚至刻意忽略。這種忽略,在婚姻生活中特別明顯。現代人的婚姻大多由相識、相戀、訂婚到結婚。然而,許多人的結婚卻像是婚姻的終點,不需要繼續相識,不需要繼續相戀,更不用談當初結婚時「婚姻之約」的意義了。因此,人們以個性不合、想法不同……等許多千奇百怪的理由,來結束神聖的婚姻之約。如果,我們回頭去看我們的父祖輩時,他們大多數都不是經由相識、相戀而結婚;更正確地說,他們多憑媒妁之言結婚,婚後才開始相識、相戀。在婚姻的過程中,可能充滿委屈、流乾淚水,但是他們卻持守婚姻之約。這是高離婚率的台灣必須重新學習的。

上帝也和祂的子民立約;祂和亞伯拉罕、雅各、摩西……立約。不但立約,祂也沒有忘記所立的約。先知以賽亞述說這種立約的情懷:「讓我的子民歸向我」。雖然以色列人「貪婪犯罪」、「依舊頑固,繼續走自己的路」,不守和上帝所立的約,上帝依然持守當初和以色列的父祖所立的約;並且以祂的憐憫與愛來回應他們的違約。雖然上帝「已經看見他們的行為,但祂仍然要醫治他們」,「帶領他們,幫助他們」!

上帝這樣持守所立的約,也期盼我們可以持守,回到祂那裡,享受在「約」中豐盛的應許。



默想:
我是不是和上帝曾經立下「約定」?是不是依然堅持與上帝所訂立的「約定」?

祈禱:
上主,在祢的憐憫中,我知道祢依然守著與我們訂的約,同時也期待我們能守它。求祢幫助我在無法完全遵守時,依然時刻仰望,時刻學習遵守那約。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