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0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代言人與代理人

參考經文: 出埃及記四章1-17節

他要作你的代言人,替你向民眾說話,而你就像上帝一般,指示他說什麼。(出埃及記四章16節)

打開電視的購物頻道,你會發現有許多減肥商品、養生商品的廣告。這些廣告動用許多見證人,甚至是明星來代言其商品之有效,以博取觀眾對其信任來選購商品。然而,許多明星代言的商品接二連三地出問題,使這些代言人也必須被追究法律責任。除了代言人之外,也有許多詐騙集團到處收購身分證或儲金簿,以辦理戶頭來詐騙。這些人頭戶成了詐騙集團的代理人。每當破獲詐騙集團時,這些代理人也難逃法律的責任。

代言人或代理人,不論自願與否,在法律上都得為其代言或代理負責。摩西知道這個道理,所以當上帝找上他時,他極力拜託、不想擔起這個責任,以「他們不信我」、「我一向沒有口才」,是「笨口笨舌的人」等理由來推託。雖然上帝向摩西施行兩個神蹟,告訴摩西當祂與他同在時,以色列人會相信摩西所說。但是這個責任太沈重了,是摩西生涯規劃中不曾想過、超出其規劃能力的「呼召」。摩西的拒絕,使上帝動怒,明確地告訴摩西他將有一位代言人,而摩西「就像上帝一般,指示他說什麼話」(16節)。上帝給亞倫承擔「代言人」的責任,而給摩西「代理人」的職責。他們共同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我們是否也像摩西一樣,在我們的規劃之外,經驗到上帝呼召我們,告訴我們將使用我們為上帝國的工人?如果上帝要你成為祂的代言人或代理人,你將會如何面對?


默想:
當上帝的代言人或代理人,必須負起怎樣的責任?我如何回應?

祈禱:
全能的上帝,感謝祢成為我的主,我的依靠。求祢的靈幫助我,讓我在祢的呼召中,明白祢的旨意並願意順服。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