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獻祭

參考經文: 創世記廿二章1-9節

天使說:「不要下手,不可傷害孩子!現在我知道你敬畏上帝;因為你沒有把自己的兒子,就是你的獨子,留住不給他。」(創世記廿二章12節)

台灣民間習俗的農曆7月是「鬼月」。人們總是在鬼門開了之後,擺上「美食」,祭拜出來「陽世」的「好兄弟」。農曆1月9日則是民間信仰的「天公生」,許多台灣人也會擺上祭品來拜天公。但不論是「拜天公」,或是請「好兄弟」,供奉的祭品大同小異,而且最後總是進了人們的「五臟六腑廟」。這樣的祭拜,好像是笑話中猶太拉比論及奉獻時所說的:「我將要奉獻的錢往上一扔,上帝要的奉獻,上帝都收走了;掉下來的,就是上帝給我的。」

今日所讀的經文,也談及「獻祭」的問題。所不同的是,在民間宗教,人們擺上的是牲禮四果;而在這裡,上主要亞伯拉罕獻上的祭品則是他的獨子,而且是他年老時才得到的兒子。這是一個多麼為難的要求!上主難道在跟亞伯拉罕開玩笑嗎?獻上牲禮四果,對人們來說極其簡單;身外之物,捨而無憾。但是,上主要求的卻不是這種無關痛癢的東西;祂要求的是獨子──亞伯拉罕的骨肉與希望。聽從上主的命令與否,這是何等困難的抉擇。然而,亞伯拉罕聽了上主的命令並且順從,將兒子以撒帶到指定的地方要完成獻祭。就在此時,上主的使者出現並傳遞上主的話說:「現在我知道你敬畏上帝。」上主的話將整個事件帶入高峰。原來上主要的獻祭,不是無關痛癢的牲禮,而是全然敬畏的心。



默想:
我是否曾經因為獻上自己的東西而感到心疼?那是什麼東西?我如何去面對?

祈禱:
上主!我願意獻上我的心,求祢來指引。求祢的靈保守我,使我不受到其他的誘惑,只喜歡敬拜祢。奉主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