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05月 1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參考經文:《 路加福音廿四章44-53節》
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我要親自把我父親所應許的賜給你們;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到那從上面來的能力臨到你們。(路加福音廿四章48~49節)
默想:我的生命有基督復活的痕跡嗎?
祈禱:親愛的耶穌,祢的復活帶給我無比的盼望。願我的生命,在聖靈的感動下,充滿復活的生命,常常在祢的裡面,成為新造的人,在世人的面前,成為福音的見證者。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