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援助貧窮同享安息

參考經文: 申命記十五章1-11節

你們居住之地常會有貧窮的同胞,所以我命令你們,必須向貧窮和有需要的同胞伸援手。(申命記十五章11節)

以色列人的信仰是很實際、很生活化的。這不但表現於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子孫和土地(創世記十五章),也表現於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要求。申命記這段經文是關於「安息年」的規定;安息是十誡中的第四誡,規定以色列人要遵守安息日。耶和華上帝不但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進入流奶與蜜的迦南地,脫離法老王的壓迫,使他們在空間上得到安息;而且還規定以色列人在時間上得到安息,所以有安息日、安息年和禧年(利未記廿五章8~17節)的規定。可見,「安息」是上帝拯救的重要指標。

申命記十五章這段經文特別規定,安息年一到,要解除所有的債務,而且不要因為七年一次的債務解除,就不借貸給貧窮的同胞,反而要常常對貧窮的弟兄伸出援手,如此一來,貧窮就會消滅,他們就會得到上帝的賜福;否則,上帝就會追訴他們的罪。

試想,一個富人身邊有許多窮人時,他還活得安心嗎?難道他不害怕有一天,窮人起來革命奪去他的所有嗎?新約中富人與乞丐拉撒路的故事(路加福音十六章19~31節),說明富人長久以來漠視乞丐拉撒路的存在,結果受到上帝的懲罰。唯有對窮人伸出援手,富人與窮人才能同享生命的安息。



默想:
今日的教會有積極地關心社會中的窮人嗎?我看見需要的人有伸出援手嗎?

祈禱:
拯救人脫離壓迫,賜給人生命安息的全能上帝,我感謝祢,藉著祢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的寶血,免去了我的一切罪債,使我生命得到安息。懇求祢幫助我,使我能遵照祢的命令,幫助貧窮人,使他們的生命也能夠得到安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