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30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奇妙之城

參考經文: 民數記卅五章1-34節

會眾要救那誤殺者脫離死者的親屬,把他送回到他逃亡去的那座庇護城。他必須住在那裡,一直到現任的大祭司去世。(卅五章25 節)

兒時玩捉迷藏,總是一人扮鬼,其他人則要小心躲藏,不被鬼捉到。躲藏者一旦被鬼發現,就要趕緊逃跑。往往在千鈞一髮之際,逃入事先約定的避難所範圍內,一切就安全了。扮演鬼的,不可進入避難所範圍內捉人。

如今想起這個遊戲,竟與幾千年前舊約中庇護城的作用有異曲同工之妙。當然,庇護城並非收容故意殺人者,而是保護非蓄意殺人的誤殺者。城內規定,誤殺人者不得擅自離開庇護城,否則就不受保護。而被指控殺人者,之後仍必須接受公開審判,除非到現任的大祭司去世,才能完全被特赦。

根據約書亞記二十章1~9節,清楚記載這六座城的名字,每座城的地名原文都有特別的含意。第一座城基低斯,意即聖潔;第二座城示劍,是膀臂、能力的意思;第三座城為亞巴(希伯崙),意思是朋友或聯合;第四座城名叫比悉,意思是堅固的磐石或寶貝的礦藏。第五座城是拉末,意思是高原;第六座逃城名叫哥蘭,有喜樂的意義。

某牧師曾將這些庇護城的名字按次序連貫起來,並將耶穌比喻成拯救的庇護城,探討出屬靈意義:「我們一旦信靠主耶穌的救恩,就得以耶穌的寶血洗淨罪惡成為聖潔。依靠祂的膀臂,如同得著大能力扶持我們,使我們與祂連結在一起如堅固的磐石。主是我們的至寶,是我們至好的朋友,我們住在祂裡面,過著超世的生活,有屬天的平安,屬靈的喜樂。」

這實在是個美麗的預表!可獲耶穌的拯救與保護,是多麼喜樂的事。


默想:
我要如何進入耶穌這避難所,享受平安喜樂之心?

祈禱:
公義的主宰,當我仍為自己的罪惡窩藏時,祢深知我的無奈,祢以聖子耶穌來到世上為世人受釘十字架付出救贖,使我深知憑信心得以進入祢的拯救中。感謝祢的救贖,讓我重新著自由。奉耶穌的名獻上感恩,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