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0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咒詛?祝福!

參考經文: 民數記廿二章41節-廿三章24節

上主沒有咒詛的,我怎能咒詛?上主沒有咒罵的,我怎能咒罵?(廿三章8節)

王長老的兒子在一次車禍意外中死亡,相當年輕,才十七歲。王長老個性較急躁,說話很直又聲音大,常得罪人而不自知。教會在接獲噩耗時,牧師帶著長執關心他的家庭。這時,卻聽到會友間談論:「王長老是不是失德,做了什麼壞事?不然,這樣的事怎會臨到他?」「對啊!你看他在事工上不配合牧師,常主導教會的大小事,一定是得罪上帝了,才有如此刑罰。」

上帝的審判,人無法預知其旨意;人往往憑著自己的認知與感受,來思考上帝的想法。我們不是上帝,沒資格審判任何人。這些閒言閒語就像落井下石,對當事人或教會,只有傷害,毫無幫助。

巴勒要巴蘭咒詛以色列,最後反倒成就耶和華上帝的賜福。巴蘭說:「上主沒有咒詛的,我怎能咒詛?上主沒有咒罵的,我怎能咒罵?」

羅馬書十二章19~20節這麼說:「不可為自己復仇,寧可讓上帝的忿怒替你伸冤,因為聖經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如果你的仇敵餓了,就給他吃,渴了,就給他喝;你這樣做會使他羞慚交加。」和合本譯為:「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是指用愛心對待仇敵,使其自覺羞愧而悔悟。保羅教導我們對待仇敵的方式,是以愛來感化對方;而耶穌則直接命令我們:「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並且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五章44節)是的,我們不可隨意在言語中詛咒別人,更何況會友間並不是仇敵,而是在同一個愛的家庭──教會中,彼此學習接納的弟兄姊妹呢!



默想:
當自己或別人深陷困境或遭意外時,我是否以為是上帝的詛咒?我是否在別人面對災難時,未伸援手加以安慰幫助,反倒落井下石?

祈禱:
主啊!求祢管教我的舌頭,讓我懂得用話語來讚美、肯定和祝福別人,用話語來傳祢的福音。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