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9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上帝的代言人

參考經文: 民數記廿二章36-40 節

巴蘭說:「我不是已經來了嗎?現在,我能說什麼呢?我只能說上帝要我說的話。」(廿二章38節)

會友曾問我:「牧師!您在什麼時候最感覺聖靈的同在?」我回答:「任何時候我都感覺聖靈與我同在!如果要說最被聖靈感動的時刻,應該是在探訪和準備講章的時候,最有從神而來的能力。」當一位牧者,就是要傳講神要我們說的話,不是自己想說的話。在我的經驗中,準備講章最難的部分,是去思考「神要我說什麼?」、「會友需要的是什麼?」為何我會在探訪會友時,也特別感受到聖靈的同在與感動呢?因為講道與探訪是相關的,當探訪時感受到會友的需要、會友的生活與想法,才知道羊欠缺什麼草料。
此外,牧者在傳講神國福音與勸勉、安慰的話時,屬靈的生命與行為也要相稱,才能真正感動人。一般看見的商品廣告,常常是尋找知名度高、形象佳、有公信力的人物來代言該項產品。有時候,也因著消費者對代言人的肯定及喜好,而造成產品的熱賣。當我們向人傳講「福音」時,我們的言語及行為,都將成為「福音」這項產品的代言人。

許多人對牧師服是黑衣,只有領子中間有一小塊白色,深感疑惑,以賽亞六章6~7節指出:「有一個六翼天使向我飛來,拿著一把火鉗,夾住祭壇上燃燒著的炭,他把那炭碰我的嘴唇,說:『這塊紅炭碰了你的嘴唇,你的過犯都消除了;你的罪被赦免了。』」同樣地,牧師服所表達的是,牧師也是罪人,當牧師宣講上帝的道時,只有嘴唇是聖潔的。因此,上帝的代言人傳講的,是從聖靈而來的話語,切勿因此而驕傲自高。


默想:
身為基督徒,我們都是上帝福音的代言人。我是這項福音最佳代言人嗎?若還不是,自己還有什麼可改進的空間?

祈禱:
親愛的主,我們為自己沒有成為祢福音最佳的代言人,向祢認罪。求祢賜給我們勇氣與能力,向人傳講上帝國的福音,讓未信者認識祢。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