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10月 29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參考經文:《 民數記五章5-10節》
他必須承認自己的過錯,把所虧欠的全數還給他所得罪的人,另外再加上五分之一。(五章7節)
默想:明知自己錯,我還能坦然認錯嗎?求主幫助。
祈禱:主啊!我常常自我中心,求主憐憫,柔軟我的心,讓我有勇氣認錯。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