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崇上貶下

參考經文: 雅各書二章1~7節

我的弟兄姊妹們,既然你們是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的信徒,就不可憑著人的外表,用不同的態度對待人。(雅各書二章1節)

這個追求功利和現實的世代裡,瀰漫著一股強勁的氣流;那就是人人不時地往自己的臉上艷妝貼金,希望在有生之年有一番作為,可駕眾之上為人所讚揚。因此,為了拓展自己的聲勢領域,不惜做牛做馬,在握有權勢、地位的人面前畢恭畢敬,唯恐得罪大人,沒好下場。

然而,許多時候,我們卻對一些平凡得為了生存在垃圾堆裡尋找可養活口的人們,吝給一個關愛的眼光或尊重的眼神。這般兩極化的待人取向,在台灣社會到處流竄搬弄。然而,身為基督徒必要從這種崇上貶下的風暴中脫穎而出。

從古至今,基督教所皈依的信仰是:上帝是公平、公義、不偏私的上帝;是耶穌基督愛人犧牲生命完全無私的愛。我們可以說,基督徒是摒除社會階級歧視的共同體,是尊重每一人的尊嚴,我們屬靈的眼光所看待的是人權的平等與尊貴的生命。雅各書二章1節說到:「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在新約聖經中「以貌待人」是指不應當、不公平的偏袒;因為某個人有錢,或有影響力,有權勢,或有名譽就屈從他、迎合他,或對他特別的注意。我們並不反對有權勢名譽的人,只是我們不能容許基督徒用異樣區別的態度來對待人,因為我們受呼召參與上帝國的宣教必要在人群、社會散播仁愛、公義、和平與喜樂。總之,在你我小小的心靈裡,清楚看到人類都是神所愛的,而我們不分種族、性別、年齡、身分都應該尊重和珍惜。


默想:
教會的生態是否以貌待人?若是,該如何將主的話落實在其中?

祈禱:
全能的主,賜予我們真誠的心,在面對不平的事實時,使我們能安寧;讓我們寧靜省察每一日,祢的話語是否使我們在各方面求取真實、簡樸、平衡。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