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6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人情」與「實情」

參考經文: 提摩太前書五章17~25節

我在上帝、基督耶穌,和蒙揀選的天使面前,鄭重地吩咐你遵守這些教訓,不可在任何事上有成見或偏私的心。(提摩太前書五章21節)

初代教會時期,猶太人的會堂有設立長老管理會堂事務。初代教會似乎也受其影響,按立長老專責教會的治理。從保羅吩咐提摩太的書信中,我們可以看出當時教會的情形。

1. 當時教會由長老負責領導、治理。

2. 全職長老的生活所需由教會供給。

3. 在眾長老中,有人專責講道和教導的事工,這人應受「加倍的敬奉」;這包括了物質上的供應與對他的尊敬。

至於,對長老的指控案件,保羅的態度是謹慎的。「如果有控告長老的事,除非有兩個或三個證人,就不必理會。」(提摩太前書五章19節)主要是提防有人惡意擾亂教會,破壞教會的形象。查證的結果,無論是事實或是誣告,都應公開指正錯誤的人,讓人有所警惕。然而,在兩者之間定是非,總是有一方不滿意,甚至袒護其中一方。正如有句話說:「『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意思是,人與人之間如果關係「特別」,什麼事都好說,這也是許多人處理事情的原則。因此,保羅鄭重地吩咐提摩太:「我在上帝、基督耶穌,和蒙揀選的天使面前,鄭重地吩咐你遵守這些教訓,不可在任何事上有成見或偏私的心。」(提摩太前書五章21節)保羅的態度提醒我們,在處理事情上應保持公正、客觀的態度;不要將「不公義的法碼」放在公義的天平上。


默想:
「人情」與「實情」,孰輕?孰重?

祈禱:
公義的上主,求憐恤人的軟弱,我們常將「人情」置於「實情」之上,以偏私的心掩蓋事實,使公義蒙塵。願的話時時提醒我們,「不準的法碼,假的天平,都為上主所厭惡。」(箴言廿章23節)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