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5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單親家庭的關懷

參考經文: 提摩太前書五章9~16節

如果信主的婦女家裡有寡婦,她就得照顧她們,不可把擔子推給教會;這樣,教會才能照顧那些無依無靠的寡婦。(提摩太前書五章16節)

關於「寡婦的登記」,保羅舉了一些條件,包括要六十歲以上、只結過一次婚、有善行的聲譽等。這樣的登記是作何用途呢?一般有幾種猜測。

第一,「寡婦救濟名冊」。因為,在五章3~16節中,談論很多有關寡婦需要協助的問題,並且年過六十歲的寡婦需要經濟協助,似乎也很合理。

第二,「寡婦協助聖工名冊」。理由是「六十歲以上」這條件與是否需受幫助無關,教會救助寡婦的條件是 「真正守寡的婦女」,以及是否有確實的需要。即使不滿六十歲,教會也應給予幫助,因為此登記為救濟名冊的可能性較低。

第三,「寡婦褒揚名冊」。特別針對年滿六十歲的寡婦,她們只結過一次婚、協助聖工,擁有好名聲。因此,將她們登記在冊,加以表揚,並作紀念。

從這個主題中,引起我們對單親家庭關心。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台灣有57.3萬戶單親家庭,女性扮演「經濟戶長」比例高達52.8%,另外,戶內有未滿十八歲子女的單親家庭中以母親為經濟戶長有12.4萬戶,她們以每月平均新台幣4.4萬元養育全家。而其中最困難的,就是每月平均收入比平均值低很多的家庭,單親的家長不僅要承受教養子女的壓力,更要扛起一家的經濟重擔,所謂「蠟燭兩頭燒」,都不足以形容單親家長的處境。在教會的事工中,我們是否為這樣的家庭提供必要的牧養事工?值得我們更多的考慮。


默想:
教會可能發展什麼樣的「單親媽媽」或「單親爸爸」事工?

祈禱:
父神,我們為單親家庭禱告,祈求祢,用的愛去彌補孩子們所缺少父親或母親的關懷,用的大能,帶領遭遇困難的家庭走出困境。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