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14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明知故犯

參考經文: 彼得後書二章17~22節

俗語說得對,他們的情況正像「狗回頭吃牠吐出來的東西」,也像「豬洗乾淨了,又回到泥沼裡打滾。」(彼得後書二章22節)

我們每一個人都知道,不可「明知故犯」,就是不可「明明知道違反道理,卻故意去做。」但事實上,很多人做不到這一點。例如,大家都知道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但是,仍然常有人闖紅燈。人人都知道健康重要,但是,卻仍然有人暴飲暴食。此外,常常有人要求別人做不該做的事情等。這種明知故犯,不僅給自己而且也會給人帶來不幸。某些人,可能是一時衝動,失去判斷能力;也有一些人,是因為禁不起誘惑,而一錯再錯。如因賭博而傾家蕩產,或為了好玩而熬夜傷身等。

這讓我想起創世記二章16節,上帝創造亞當後,特別交代他說:「園子裡任何果樹的果子你都可以吃, 只有那棵能使人辨別善惡的樹所結的果子你絕對不可吃;你吃了,當天一定死亡。」這麼嚴厲的警告,而且是唯一的規則,就在夏娃被蛇引誘後,亞當也跟著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果子,開啟人類犯罪的首例。亞當、夏娃明知故犯的舉動,也說明著人類有始以來存在著「不順服」、「想和上帝一樣」的罪性。保羅在羅馬書七章21節:「我發覺有一個法則在作祟:當我願意行善的時候,邪惡老是糾纏著我。」保羅告白內心情慾與良心的交戰,還好他明白自己的軟弱在哪裡,也知道只有靠著耶穌基督就能脫離這個交戰。我們回顧自身也常有如此的現象,求主憐憫我們的軟弱,賜給我們抵擋的力量。


默想:
是否也會有「明知故犯」的時候,求聖靈進入我的心,幫助我抵擋撒但的詭計,讓我過得勝的生活。

祈禱:
親愛的主上帝!求祢憐憫我這個常常明知故犯的罪人,醫治我破碎、軟弱的心靈,加添我力量來抵擋撒但的引誘。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