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0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我的榜樣對嗎?

參考經文: 彼得前書 五章1~4節

不要轄制你們所牧養的羊群,卻要作羊群的榜樣。(彼得前書五章3節)

在中國驚傳國二學生,崇拜女明星趙薇,一天離家出走,身上只帶了一些錢,想去找趙薇交朋友。不料人還沒看到,口袋裡的錢已花光,竟服毒走上絕路。這種青少年迷戀偶像的事情,在台灣也偶有聽聞,只不過還沒有到這麼誇張的地步。

從旁來看,人人都知道問題出在這些年輕人效法崇拜的榜樣(偶像)錯誤所造成。老一輩的人會說:「為何不拿愛迪生、南丁格爾、居禮夫人、胡適做榜樣?」中壯年人則是:「為何不拿台塑董事長王永慶、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鴻海精密董事長郭台銘、宏碁董事長施振榮,甚至是阿扁總統來做榜樣?」

每個成人都知道,孩子們或青少年視為榜樣的對象若錯誤,會帶來大問題與傷害,好比導致一些自殺、心理變態事件的發生。但是要進一步思考的是,我們自己拿來作榜樣的對象,又是否比青少年來得正確呢?聖經中說,要以耶穌基督為榜樣。然而,處在生活富裕的台灣,有多少基督徒會以耶穌基督為榜樣呢?事實上,不少基督徒信耶穌,是希望上帝賜福、保平安,倒從來沒想過要以耶穌為榜樣。至於要作眾基督徒的榜樣,像彼得這裡所說「作羊群的榜樣」,心裡則想著:「免了,那多累人啊!」

如前所提,青少年有正確的榜樣,會朝著目標急起直追,活出更燦爛的生命;但榜樣若錯誤,則將導致理想迷失、心裡一片荒蕪,更嚴重的是釀成悲劇。同樣的,基督徒的生命,以耶穌基督為榜樣,必能享有各種福份與平安,並使眾人蒙福;若是榜樣對象錯誤,即使受洗歸主,卻還是被世俗愚弄,將無法從罪惡中解脫出來。


默想:
是否以耶穌為榜樣?是否以作羊群的榜樣為標竿?

祈禱:
主耶穌,求祢讓我們單單定睛在祢身上,以祢為生命的榜樣。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