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23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死後還能得救嗎?

參考經文: 彼得前書四章6 節

為了這理由,福音也曾傳給死人,給那些跟其他的人一樣在肉體上受了審判的人,好使他們的靈得以跟上帝一樣活著。(彼得前書四章6節)

對於重視祖先之情的華人而言,信耶穌雖樣樣好,但感到痛苦的,莫過於祖先沒聽過福音怎麼辦?許多人會問:「沒聽過福音的人死了,他們永遠受地獄之苦嗎?若沒有聽道而死的人,在地獄受這殘酷刑罰,神是否公平?」而這節經文「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似乎說明死後還有得救的機會,成了很多華人基督徒的安慰。

這節經文也是聖經中的難解經文,神學家有各種說法。從希臘文來看,意思是:福音「已經」傳給了那些現今已經「死的」的人;但這也無法確定其真正意義。有些根據此難解經文發展出「死人福音說」,如「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相信那些未曾聽過福音、從未受過洗,或活著時沒有接受福音、沒有相信基督的人,可藉著活人代替他們受洗,而得著救恩的福分。 然而,罪人是不能替代罪人贖罪的,只有無罪的耶穌能代替有罪的人贖罪。這個教義十分清楚。另外,假如「死人福音說」成立,那麼,彼得前書的收信人,亦即在大逼迫中受苦的信徒,何必忍受迫害,反正死後還有第二次得救機會?

閱讀到難解的經文,不要為了一己之私而硬解。至於我們骨肉之親沒有信主就死去的問題,或許可這樣想:慈愛的天父,是眾人的上帝,從古到今的人類都是祂所造,祂都看為寶貴;祂賜下獨生愛子耶穌替眾人受死,顯明祂對世人的愛,祂比我們更愛我們的骨肉至親,祂必照著公義與慈愛來處理這事。既然如此,我們毋需胡思亂想,只要守好傳福音本分便是。


默想:
慈愛的上帝比我們更愛我們的骨肉之親。

祈禱:
主,求祢親自去除我們對已故親人的顧念擔憂,讓我們帶著平安,堅定地向前奔跑,盡上對這一世代的福音本分。奉主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