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0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生命冊上的名字

參考經文: 但以理書十二章1~4節

在那時期,你同胞中名字登記在生命冊上的,都會得到拯救。(但以理書十二章1節)

但以理從天使加百列得到的啟示:只要在生命冊上有名字的,都將「會得到拯救」,這獲得拯救的人,就是可以享受永恆生命者。
聖經讓我們曉得:在天上有一本生命冊,由天使記錄著每個人一生的言行舉止。有一天,上帝將會依據生命冊所記載的,做為審判人之依據。
先知耶利米所說的「寫在塵土上的名字」(耶利米書十七章13節),意指人是用「塵土」所造的,人死後也要歸回塵土;因此,當人把自己的名字留在「塵土」時,是表示此人與死同列,他的生命是死的,其留下的名字跟他的生命一樣,都將埋沒在塵土中。然而,基督徒並不是這樣,而是有生命、獲得拯救盼望的人,因為基督徒是與耶穌基督同死、也同復活。使徒保羅告訴我們,基督徒就是屬於天上的公民;因此,應該想到屬天的事,那才是我們生命追求的目標。
很可惜的,我們的世界總喜愛追求留名在「塵土」,特別是政治人物。例如,公家建築完工後,當權者就會題上自己的名字。這樣的陋習影響深遠,以致於我們到風景區,往往隨處可見有人刻寫著「某某人到此一遊」。


默想:
我相信大家都很想知道自己的生命冊中寫些什麼?天使怎樣記載我們在世上旅途的內容?但是,與其想了解這些,不如多用些時間想想我們在福音事工上為上帝做了些什麼,這才重要吧!

祈禱:
主耶穌,祢說:「那得勝的人也要同樣穿上白袍;我絕不會從生命冊上把他的名字除掉。在我父親和祂的天使面前,我要公開承認他是屬於我的。」願 祢幫助我過著聖潔的生活,並謙卑為主所用。奉耶穌的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