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貿易的核心價值是公平、幫助人們脫貧,而認證機制標準有:一、最低收購價(Minimum Price);二、公平貿易基金(Fairtrade Primium);三、透明可責(Trace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一、最低收購價 農產品的價格多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期貨市場或拍賣市場)中被決定,買賣合約對於投資者來說就像在股票市場進出一樣,期貨市場將農產品當作賭盤,農民與消費者當作籌碼一樣輸贏。價格崩盤時農民何其無辜,不只一無所獲,可能還會破產。供給需求所決定的價格法則應該要有底線,就如同勞動市場需有基本工資,保障最弱勢的勞動者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農產品也應當如此。 在正常時候價格可隨市場供需調節,但崩盤需有底線。最低收購價的設計就像安全網,保障農民得到最基本的收入。所以公平貿易所涵蓋的商品,均設有最低收購價的標準,收購商必須保障不低於最低收購價跟農民收購。此機制當然是在價格崩盤時起到作用,因為期貨市場價格若是高於最低收購價,合作社自然不可能以最低收購價放貨給公平貿易商。所以,公平貿易的價格並不是一個固定的價格,而是一個有底線的安全網的機制。公平貿易商與合作社的每一筆交易合約、匯款條件,在稽核時都會被嚴格查察,確保合作社確實得到公平的價格。 二、公平貿易基金 許多第三世界國家之所以貧窮,原因不外乎是貪汙腐敗、缺乏基礎設施。同樣地,許多透過政府部門的國際援助往往事倍功半的原因在此。特別是水電、醫療、教育等基礎設施,呈現的不是現在的貧窮狀態,那是關乎未來的脫貧機會,是發展的第一個台階。 公平貿易商在與合作社交易的時候,每筆交易一定會加上一個固定比例的公平貿易基金。合作社每次與公平貿易商交易都會收到這筆錢,累積的基金是存在合作社的獨立帳戶。基金的運用方式必須經過會員大會的同意,通常都是用在改善社區基礎建設或提高生產效率與品質的投資上。帳簿與動支方式都必須經過稽核員的嚴格審查。 (待續)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593期 圖片來源:Serene 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