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改寫◎許立人 我們確認媒體和藝術有必要精益求精和發展技術。We affirm the need for excellenc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echnique in the media and art.我們否認有正當理由可以生產廉價、低劣的藝術和拒絕訓練、紀律,訓練和紀律對優質的藝術來說不可或缺。We deny justification for the production of cheap, shoddy art and the avoidance of training and discipline, which are essential to quality art.這個條目說明我們必須為產出的藝術與傳播內容負起責任,一如我們必須為上帝給我們的一切恩賜負起責任一樣。 如果我們真正認知到財富是上帝所賜,我們必須作好管家,因此不能隨意地在宴樂中浪費貲財,那麼我們應該也要認真看待藝術與傳播賦有的力量。如果我們認為孩子是上帝賜給我們的產業,我們不能放任不管、不能不加以管教、不能不給予教導,那麼我們應該也要認真看待自己產出的藝術與傳播作品,並持續按著規範有紀律地訓練、精進。 上帝給予人能力,讓人可以執行工作之約(covenant of works),叫人可以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一切活物。這些能力包羅萬象,豐富到難以想像,有些功能在遠古時代沒有明顯發揮,並不代表就不存在。在今天這個人類各方面發展更勝於過往的時代,將有更多能力進一步發展起來,以便更有效地執行人管理世界的任務。但相對地,人已是墮落了,許多能力成為人滿足私慾的工具,或是因著人的怠惰隨意荒廢。 藝術與傳播的功能是強大的,可以強化、深化、遠傳信息,也可用更豐富的方式表達人的心性、理智、情感。然而,這些都需要學習與訓練,我們不能以自由為藉口,完全放任地發展傳播與藝術,以致讓這些工作顯得拙劣、粗鄙,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我們有必要訓練這些能力,務求將藝術與傳播的功能發揮得更好,做出更具意義的果效。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643期 圖片提供:Serene 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