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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真喜樂,活出新身分(上)
作者 / 洪奕蕾

■耶穌是復活和生命

約翰福音11章1~44節記載拉撒路的故事。耶穌收到緊急消息,馬利亞和馬大的弟弟拉撒路得了重病,她們希望耶穌立刻趕過去。耶穌素來愛她們一家人,但祂在原地多住了兩天,等祂到的時候,拉撒路已經死了。馬利亞俯伏在耶穌腳前說:「主啊,如果祢早在這裡,我的兄弟就不會死了!」(新譯本)

你能想像這個場景嗎?馬利亞傷痛欲絕,耶穌其實也很傷心,因為這些是祂所愛的人。可是,耶穌的愛不是為了取悅別人或滿足別人的期望,即使這些期望看起來完全正常。

誰希望自己愛的人死呢?耶穌一開始說拉撒路生病:「是為了神的榮耀,使神的兒子因此得到榮耀。」等拉撒路死了,又說:「我為你們歡喜,因為我不在那裡,是要使你們相信。現在我們到他那裡去吧。」因為耶穌希望每個人都能認識到祂是神的兒子,是救贖主,能夠戰勝死亡,所以祂對失望的馬大說:「我就是復活和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要活著。所有活著又信我的人,必定永遠不死,妳信這話嗎?」

耶穌知道馬大和馬利亞很傷心,可是祂並沒有專注於她們短期內對祂的看法,因為祂知道結果是什麼。祂提醒馬大:「我不是對妳說過『如果妳信,就必定看見神的榮耀』嗎?」接著祂讓人打開墳墓,大聲呼叫拉撒路出來,每個人都看到拉撒路復活了。

那一天,他們看到的不僅是一個老師和一個醫治者,他們看到馬大之前說的:「主啊,我信;我已經信了,祢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是那要到世上來的。」

■為愛衝突和拒絕

很多時候,我們把婚姻裡的喜樂和愛劃上等號,覺得愛一個人,就是要讓他喜樂、讓他高興。但這是一個常見的錯誤,也是我們在婚姻中常常感到受挫的地方。有時我們在婚姻中遭受痛苦,是因為我們對愛的理解建立在錯誤的基礎之上──自己的慾望和懼怕。

我們既是罪人,要愛另一個罪人,肯定會發生一些讓人不舒服的事。要像耶穌愛你一樣愛另一個罪人,意謂著與他進行艱難的對話,可能意見不合,甚至必須拒絕罪惡和破壞性的行為。如果你真的像耶穌愛你一樣去愛你的配偶,有時你會面對和耶穌一樣的處境:衝突和拒絕。

當我們看到配偶做的事得罪神,願不願意為愛他的緣故而不惜面對衝突?很多時候,愛不一定意謂著喜樂。我先生因為愛我的緣故,為了讓我看到我不是為神而只是為自己做事,他會願意跟我吵架。

我們在婚姻裡通常講什麼話題?關於買車子和房子?這些不是不重要,但我們可以深入一點。我們是否有這樣的心態:「如果對方什麼地方改變,我就會幸福,我們的婚姻就不會有問題。」我們希望配偶改變是因為看到他的弱點,但我們是站在上帝的位置論斷他?還是幫助他看見基督?願不願意因為愛對方的緣故跟他爭吵?這樣的愛會帶來真正的喜樂。

■改變從自己開始

真正的喜樂,不是建基於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而是學習更像神。最近我輔導一位婚姻遇到問題的姊妹,她雖然還是不知道為什麼老公有那麼多問題,可是她學習不再怕他,而是敬畏神。她說:「我不再想得到一些我以為是喜樂但其實不是喜樂的東西。以前我要家裡不吵架,但這不是真的喜樂。」

享受美好的事物很容易,但那些痛苦的事情呢?我們在其中有喜樂嗎?很多時候,我們沒有辦法回答「為什麼」,但是,不知道答案並不能阻止我們喜樂。

保羅講到自己愛教會時,那些教會其實有很多問題,可是他愛他們。哥林多教會中有亂倫的罪、幾個人是騙子,還有幾個人互相攻擊,可是保羅說:「我對你們大有信心,因你們而感到十分光榮;我心裡滿有安慰,在我們的一切患難中,格外充滿喜樂。」(哥林多後書7章4節)

加拉太教會很多人離開恩典的福音,回到了律法主義;腓立比教會的同工有很多個人的紛爭,可是保羅說:「我每逢想到你們,就感謝我的神;每次為你們大家祈求的時候,總是歡歡喜喜地祈求。」(腓立比書1章3~4節)

帖撒羅尼迦教會中,有一些人越來越懶惰,保羅這個長期受苦的使徒告誡他們一番,接著卻說:「是的,你們就是我們的榮耀,我們的喜樂。」(帖撒羅尼迦前書2章20節)

儘管這些教會有很多掙扎和失敗,保羅發現愛他們是極大的快樂。真愛會帶來真正的喜樂,當我們真愛一個人,就會有真正的喜樂。無論這個人有多麼麻煩,多麼不容易愛他,如果神給我們從祂而來的恩慈去愛,祂也會給我們從祂而來的喜樂。

我曾經聽過一句話說:「一個家庭的喜樂,不在於這個家有多漂亮,而在於家裡的人讓我開心。」但我會這麼說:「一個家庭的喜樂,不在於家裡的人是誰,不在於這個人是否讓我喜樂,而是在於喜樂從哪裡開始,答案是:從我開始。」我是家裡的一分子,我不可能永遠等著對方先改變,然後我才改變。改變從哪裡開始?從我開始。

文章出處:<台灣教會公報>第3526期

圖片來源:Serene 攝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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