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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中有道】祂將愛子賜給我們
《亞伯拉罕和以撒》
作者 / 虛吾
《亞伯拉罕和以撒》,林布蘭,1635年。

在聖經的記載中,有些見證人的重要性不言可喻,上帝讓他們所經歷的成為一幅幅圖畫,遙映天上的真理。亞伯拉罕便是其中之一,不只在舊約有詳實記載,就是到了新約,亞伯拉罕所經歷的種種,仍使新約的作者體會至高者在人間的作為。僅僅是新約起首「亞伯拉罕的後裔」(馬太福音1章1節),便讓人無法忽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所應許,那讓萬國得福的後裔(創世記26章4節)。

在亞伯拉罕一生豐富的歷程中,若要以千鈞一髮、驚心動魄而論,當屬創世記22章,上帝要亞伯拉罕獻以撒為燔祭一事。這個看似有違人情、讓人為之色變的要求,因為極具戲劇性,成為畫家熱愛創作的題材。如荷蘭畫家林布蘭(Rembrandt,1606~1669年)於1635年所畫、現存於大英博物館(British Museum)的《亞伯拉罕和以撒》(Abraham and Isaac),便以略顯凌亂的線條,凝結了那幾乎釀成人倫悲劇的一刻。

◆命懸一線間

我們在《亞伯拉罕和以撒》這幅作品中,可看到林布蘭作品鮮明的戲劇性:老人一手覆著少年的臉孔,一手被天使攔阻,致使手中的屠刀握持不住而脫手,營造出若不是天使緊急出現、以撒恐怕血濺而亡的緊張情境。

除了動態的描繪之外,林布蘭運用顏色的對比,突顯了父子之間的對峙關係。以撒接近赤裸、被縛的蒼白身軀躺臥在乾柴堆上,在在說明他手無寸鐵的軟弱姿勢。看不見的面容,觸發觀賞者無限想像:那孩子是否會疑惑慈父為何以刃相向?是否會抗議父親的虔信?是否會順從老父對獨子的要求?生死交關之下,他是否為生存掙扎過?老人覆蓋少年的臉,是不忍目睹兒子的死狀嗎?

總之,暴露在刀口之下的咽喉,無庸置疑敘述著年輕人命懸一線的脆弱。這些刻畫對比下,使人毫不懷疑一襲黑衣的亞伯拉罕其心之決斷,亦叫人為天使的介入鬆一口氣;此作的張力之強,可見一斑。

若參照聖經的記載,林布蘭未將那隻替代以撒作祭物的公羊畫入作品。卡拉瓦喬(Caravaggio, 1571~1610年)同一主題的作品便納入了那隻預表耶穌基督的祭品。兩位畫家的表現方式極為相似,均是以刀落下那一剎那為構圖的基礎,卡拉瓦喬運用光影的對比性,鮮明地表現作品主題。唯若論到動態的緊張,以撒予以留白、引人揣想的反應,正是林布蘭作品引人側目的特點。

◆因信稱義?因行為稱義?

此事件除了緊張迫人之外,最引發議論的,可能是因為雅各書引用此事件,作為因行為稱義、信心因行為得成全的依據(雅各書2章21~22節)。這與保羅因信而非因行為稱義的觀點牴觸嗎?(羅馬書4章3節、加拉太書3章6節)兩人的立論都是以亞伯拉罕為例,主題均是信心,所得的結論卻看似大相逕庭。這讓我們感到困惑,究竟人稱義,是因著信,還是因著行為?這更讓好些未信主的人認為聖經有矛盾,在這麼關鍵的事上竟各說各話。

聖經是上帝所默示、是上帝所說的話,人會有錯,但當上帝藉著人說話時,上帝會保守這個人所說的,無誤、無謬而不會偏離上帝的意旨;如此,保羅與雅各論稱義時,理當沒有矛盾才是。那麼,這看似相左的論述,又該如何解釋呢?這個議題的爭論背後,看似是彼此對「信心」一詞的理解有所分歧,為此我們實有必要說明何為「信心」。對信心的解釋,最為適切、精確的是羅馬書的定義:「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章17節)這顯出一個環環相扣的結構,信心的根基乃是聽,聽什麼呢?聽基督的話。因此信心不是一種獨立的心理狀態,好像「要有自信」那樣的鼓勵;信心也是有對象的,更需要有上帝的話作為根基;故此,我們知道信心與上帝的話密不可分。

若從這個觀點切入,這個問題就不是那麼複雜糾結了。問題的癥結,在於保羅和雅各論及亞伯拉罕稱義時,引用的根本不是同一段聖經,自然也有不同的結論。羅馬書論稱義,是因信心,引用的是創世記15章,對亞伯拉罕是應許;雅各書論稱義,是看重行為,引用的是創世記22章,對亞伯拉罕是命令。論到應許,需要的是等候而非憑己意行動(當亞伯拉罕想靠己力成就應許,所得的以實瑪利並非從應許所生);論到命令,需要的則是順服而非遲疑。

信道是從聽道來,亞伯拉罕這兩次都相信上帝的話,亞伯拉罕被稱義,是早在他還沒有生子之前,當他接受上帝的應許時,他就相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了(創世記15章6節);而後他獻以撒,則是本於信心而產生具體行為。

◆叫死人復活的上帝

亞伯拉罕一生路程與信心息息相關,他不是因為知道要往何方才離開本地,而是因為蒙召(希伯來書11章8節);他不是因為得了土地,才住在迦南之地,而是因為應許(希伯來書11章9節)。

照樣,亞伯拉罕獻以撒,不是惺惺作態,而是決心按著上帝吩咐的獻上兒子。天使印證他對上帝的敬畏,說他沒有留下兒子不給上帝(創世記22章12節),他表明的不只是順命,更是信心。

順服,使他把所愛的獨生子帶到摩利亞地,綑綁兒子,舉刀欲殺,看似極其不合情理的作為,背後有著耐人尋味的信心。這信心是相信上帝雖然要求他如此行,但上帝賜他後裔的應許必不受到死亡的局限,終將成就;這信心也是相信那曾經使他百歲得子、使無變有的上帝(羅馬書4章17節),必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希伯來書11章17~19節)

◆賜下愛子的上帝

然而,我們更要深究的是,聖經不只是一群屬靈偉人的故事,聖經的焦點是創始成終的耶穌基督。因此,亞伯拉罕獻以撒這個故事,也如影兒一般映襯著本物──真實的焦點並非亞伯拉罕這對父子,而是另一對父子。

以撒是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之子,是獨生子,亞伯拉罕愛以撒(馬太福音3章17節),預表著耶穌基督亦是天父的獨生愛子(約翰福音1章18節),是按著應許所生。保羅便說,應許真正所指的並非以撒,而是千餘年之後降生的人子:「那些應許本來是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的。上帝並沒有說『給眾後裔』,好像指著多數;而是說『給你的一個後裔』,指著一個,就是基督。」(加拉太書3章16節)

兩對父子最重要的相似之處是:父親把兒子送至死地。不同於亞伯拉罕和以撒,聖父、聖子乃是太初就有(約翰福音1章1節);這位父親,行動不是出於他人的要求,而是出於己意主動、定意壓傷,使之痛苦,以祂為贖罪祭(以賽亞書53章10節);這位兒子,也不是如以撒茫茫不知羊羔何處(創世記22章7節),而是深知自己必須降世、虛己、自取奴僕的形像,自己即是那隻將要被宰殺的羔羊。亞伯拉罕獻以撒只是一次試驗,有天使攔阻,上帝的兒子卻被懸在各各他的木頭上,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以賽亞書53章12節),經歷創世以來最大的離棄(馬太福音27章46節),成就了上帝永恆的救贖計畫(約翰福音19章30節)。亞伯拉罕獻以撒,叫人更明白天父因愛世人,賜下獨生愛子,叫一切信祂的,不致在罪中滅亡,反在基督裡得到永生(約翰福音3章16節、羅馬書6章23節)。

文章與圖片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414期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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