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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教會婦女的地位
作者 / 鄭國強

現代教會的主流議題,婦女的地位有被提升了嗎?教會應倡導婦女擁有基本的:安全(Security)、平等(Equality)和權力(Power)的屬世地位。就長期以來,教會中對於兩性平等、婦女弱勢問題、婦女發展等議題,一直都很難具體去落實。雖然,近年來教會中的傳教師已專注於教導信徒去建立家庭愛的團契、看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兩性工作平等法。

從教會資源、人力配置和多元的組織或機制的設置上,都可以反映出婦女權益仍是隱而不見的教會問題,也因而年年以來教會婦女權益卻仍然未獲得高度滿意。因此,本文就以家庭與婚姻的地位、社會與經濟的地位、政治與教育的地位等來探討婦女的地位。

■家庭與婚姻的地位

聖經中的十誡一再強調,當孝敬父母。婦女在家庭中的角色扮演,除了是妻子,也是母親。沒有父母,哪來家庭?沒有母親的生育,哪來孩子呢?因此,在基督教家庭與婚姻方面,都該賦予婦女應有的地位。以現代的眼光來看婦女地位,她們在婚姻關係上逐漸受到法律合理的保障,婦女不再被認為是男性的從屬。

從戀愛與婚姻的角度來看,現今女子都能主動去追求她心目中理想對象,皆可以嚴正申明並拒絕父母的婚姻許配權,她們不再默然接受環境的安排。教會應當提供更好的婚前輔導及良好的婚姻教導,促成教會適婚的男女都有著良好歸宿。婦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可想而知的。有了健康的父母,才擁有幸福的家庭。若沒有母親勇敢的信心見證,哪來效法基督的孩子。

因此,在基督教家庭與婚姻事工上,都該賦予婦女應有的地位。以現代的眼光來看婦女,她們在婚姻關係上逐漸受到法律合理的保障。對教會方面,應當提供更好的夫婦團契,促成教會婚姻成長團體的再學習。是透過聖經真理的教導,破除社會惡習,給予合乎聖經真理的婚姻關係,以公義、聖潔的擇偶觀念,來確保充分自主愛人及被愛的權益,那麼婦女的婚姻地位是確保了,則屬上帝的家庭也就更加榮耀上帝了。

■社會與經濟的地位

在教會中活動的婦女,不再是奉承古訓:「三從四德」了。她們遵從的是,神的十誡命令,教會的倫理規範。她們除了掌握社會經濟的「生計權益」之外,應當更懂得如何去保有本身財產經濟的獨立。她們也不再等候他人餵養,而能主動有力量去餵養別人。

在社會的工作機會上,她們都與其他人有同等競爭的機會。只要婦女能做的,她們便能全力以赴,滿足了自己需求,也樂在服侍他人之中。今日台灣婦女,可以打入上流社會的生態裡,自由而自在,可以獨立自主生活於社會上的每一個角落上。現今的婦女在政府機關裡、商業裡、律師與醫療行業裡都能掌握高位和重責。

現代的婦女應如何善用這些機會為上帝工作呢?當婦女被擺在上帝及眾人的面前給予適切鼓勵之時,她們是可以動員起來,能把她們的技能、知識、溫柔、直覺;以及她們對宣教工作的獨特熱誠和她們平易近人的特點全然奉獻給上帝。婦女在宣教歷史中所彰顯的拓荒精神,將完全無保留的奉獻和忠心到底,而成為宣教事工的中流砥柱。

所以,婦女不一定得將所有經濟主動權交給男人,婦女非必須是男人監督的次要個體,反而是主動積極的獨立個體,她們能掌控自己的收入,經濟上不必仰賴父母,也大可不必看男人的臉色,婦女只要有謀生能力,她們的獨立性便增強,她們的社經地位、宣教地位也就相對提高了。

■政治與教育的地位

《自由時報》在2005年的〈亞洲女領袖多≠女性參政進步〉新聞中,曾談到在21世紀的世界中,女性國家領袖仍屬極少數;當時亞洲有4個國家的總統或總理是女性(包括紐西蘭總理克拉克、菲律賓總統艾洛優、斯里蘭卡總統庫瑪拉彤嘉,以及孟加拉總理齊雅),似乎顯示該地區的性別平權較其他地方進步。不過分析專家和女權運動人士也表示,女性領袖較多的表象、並不意謂當地女性有越來越多的掌權機會和基層代表性。

而根據最新的調查數據顯示,亞洲大多數國家之中,女性國會議員仍是少數。「國際國會聯盟」(I.P.U)公布調查的數據顯示,亞洲各國國會的女性議員比例均低於三分之一,不僅落後歐洲和美洲,也略低於全球在2005年初的平均質15.7%。所以,不可以把女性擔任領導者的現象解讀為該國由女性掌權,這些國家的婦女在教育、社會、政治和經濟等方面的發展成績仍相當低。

現今的社會中已經有不少的優秀女性從政;例如:台灣首位女性副總統為呂秀蓮女士(2000年)、台灣首位女性總統為蔡英文女士(2016年)。也有一些優秀的婦女從政人物,從婦女的角度來談論政治與勞工的革新工作;例如:現任高雄市長陳菊女士。因此,婦女人口居半數的台灣,若能妥善運用婦女參政的權能,必定能強化政府,有助於掃黃、掃黑、掃毒、使政局更穩定、國家前途更有光明的決策。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344期

​圖片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238期


資料提供單位:台灣教會公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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