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島一名17歲女權社團主席Adda Smaradottir ,月前為了對抗臉書(facebook)的審議機制,貼了一張上空照,以「解放乳頭」(Free The Nipple(s))為號,訴求身體的自主權,結果在網路上受到批判,照片雖被強迫下架,但也因此引來全球,包括台灣,不分男女,上傳展露自己身體的照片,以示聲援。 不少討論大都聚焦在是否涉及「情色/色情」的定義,亦有對「性解放」感到焦慮,或道德尺度界線與身體自主權該如何拿捏等之類的討論,但其背後,卻隱藏了一個更深層的問題:不對稱權力結構下的抗爭。 法國學者米歇爾·傅柯(Michel Foucault)主張,有權力,就有反抗。權力的宰制不只是透過國家法律、商業契約協定等模式運作,也化身於各種社會規範、宗教信仰、文化傳統,進行界定、詮釋與價值論述的控制。然權力本身並非邪惡,而是當權力的天秤失衡時,它就成了惡的化身。 因此,要理解「解放乳頭」事件,就有需要將它放在「為何男性裸露上身可以,女性不行?」或是「誰來決定?誰來定義?」這個脈絡下,去辨析雙重標準下的不對稱權力結構,以及它所要爭取的,不只是「女性裸露身體合不合法」,而是「不論男性或女性,自己的身體,是否能自己決定」這個更深究的問題。 在身體與權力的鬥爭下,女性長期處於弱勢。女性的身體長期以來失去自主性,僅被視為父性霸權下的附屬財產,沒有生命,沒有靈魂,只有父權權力結構中利益延伸的價值。 在社會上如此,在教會的文化中亦是。對女性傳道者,或是女性長執、信徒的衣著打扮的品頭論足,不純粹是衣著合適與否,更多是帶有道德上的批判。而女性受到性騷擾或是性侵害時,也會有意無意地暗示,女性要為自己穿著選擇或是言行舉止,是否容易引起犯罪動機負起責任,但卻忘記了,受創的女性才是被害者,真正要譴責的,是冒犯他人身體自主權的加害者。 當我們對身體/情慾,越是採消極、負面的態度,不願意去正視這當中不對稱權力結構的迫害時,我們可能不是在消弭或是預防;暴力透過宰制女性身體的來展現其力量,相反的,我們可能成為當中的共犯結構而不自知。在社會是如此,在教會中亦是。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295期社論 圖片來源:Serene 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