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於2014年6月13日邀請台南中會鹽行教會梁哲懋牧師來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現行體制的弊病」,以下整理本次座談的一些重點: 梁牧師首先指出,今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信徒和牧者對教會體制最大的誤解,是以民主政治的「制衡」觀念來運作。在這樣的觀念下,地方教會的層次,牧師成了執行長(CEO),小會成了董事會,信徒和會成了股東大會。中會的層次,則是中委會成了行政機構,中會議會成為民意機構。總會的層次,則是總幹事是CEO,總委會成了董事會,通常年會成了股東大會。這類弊病也呈現在教會的選舉文化中,像一般社會上的選舉,提名、助選、反助選等模式都引進,結黨鬥爭,讓選舉成了角力場。事實上,教會治理並非力與力的拚搏,「制衡」並非長老教會議會制的精神。 什麼才是長老教會體制的真正精神?是「代議」「共和」。議會的組成者是「受揀選」「受託」「以基督為首」的治理者。議會(小會、中會、總會)是治理機構,而不是制衡行政單位的民意機構。「共和」的精神在於避免單點領導、避免個人成為權威,每位議員都有責任貢獻己見,透過充分的討論尋求共識。在這樣的議會中,不是比人頭、動不動就動用表決,也不是只聽某個人意見而淪為橡皮圖章。 這是一套很屬靈的體制。上帝給人的感動,並非只有在一個單一個人身上,通過議會,一群人學習一起尋求上帝的旨意。議會的成員是由上帝選召,成員當以「讓基督真正治理教會」為天職,而不是展現朋黨的議題。議會的運作本身是不斷傾聽上帝的引導,議會產生的過程也一樣。加爾文認為「職分」的產生須同時具備兩要素:「上帝暗中的選召」和「眾人的認可」,選舉的就是讓「上帝暗中選召」清楚呈現出來的「眾人認可」。投票的行為應該誠實將自己對上帝的領受呈現出來。 目前長老教會的問題在於中會功能未能發揮。中會掌有轄區內教會、牧師(傳道師)的設立與管理權柄,是此體系的中心,應該負起治理的責任,領導各小會推動事工。較理想的狀態是強化中會事務所的功能,總、中會的資源重新調整,總會事務所的事工和人員都縮編,僅留下外交、信仰教制法規、研究發展等部門,其餘事工由中會事務所負責。現在許多中會都沒有中會事務所和總幹事,地方教會往往對中會沒有認同感,不認為中會是一個整體,一些大教會更有壓低中會功能的趨勢,長年有中會議員發出輕視體制、認為議會制無效率的聲音。 在議會中互相傾聽、互相說服,而不是力與力的拚搏,不是服從某個特定權威,這是真正交託給聖靈的治理制度。願長老教會能繼續保有這樣的制度精神,以順從基督、尋求上帝旨意來防弊,而不是透過人為的「制衡」。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251期 圖片來源:Serene 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