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安魂曲(R e q u i e m)有固定形式和歌詞,結構和彌撒曲差不多,不過少了歡樂的元素,增加了「安息經」(Requiem)、「末日經」(Dies Iræ)、「可怕的君王」(Rex Tremendae)、「悲慘之日」(Lacrimosa)令人不安的音樂。 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1756~1791年) 最後一首未完成的音樂就是〈安魂彌撒〉。他臨終前受一位黑衣人所託譜寫安魂曲,傳說他認為那個人是死神,但他還是寫了,好像是為自己寫的安魂曲。這首曲子非常有名,可惜他只寫到「悲慘之日」第8小節就去世,成為莫札特的遺憾!因此, 這種音樂會讓人覺得不安,就是跟莫札特有關係。 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1833~1897年)的〈德意志安魂曲〉(Ein Deutsche Requiem)則與傳統的安魂曲不同。〈德意志安魂曲〉裡有受難苦痛的眼淚,也有仰望的喜悅,布拉姆斯說那是「含著眼淚、帶著微笑」寫下來的音樂。這首音樂被人批為四不像,因為它不像安魂曲、神劇(oratorio)、清唱劇(cantata),比較像經文歌(motet),但卻長到無法在天主教禮儀中獻唱。 〈德意志安魂曲〉的歌詞取自德文聖經,主題圍繞在第1樂章的「流目屎撒種子的,必出歡喜的聲收割」(詩篇126篇5節)布拉姆斯選取的經文裡沒有論及基督,也沒有罪愆、上帝審判,強調的是人生之短暫、名利之虛妄、死亡之必然,以及人類如何在塵世裡體悟永恆,而得到寬慰和力量。這曲子是為了向提拔他的導師兼摯友舒曼(Robert Alexander Schumann, 1810~1856年)的離世表達深深悲痛而創作,1857年開始著手,到1861年共完成4個樂章。後因母親離世,布拉姆斯在1865至1866年間再增加兩個樂章,至1868年完成全曲共7個樂章,前後歷時11年。這是他作品中最大型的聲樂曲。 布拉姆斯曾說,這部安魂曲若名為「人類安魂曲」會更貼切,因它不是描繪天堂的喜樂,也不是為逝者祈福,是讓生者藉死亡省思生死、了悟永生。歌詞經文裡多處提及「安慰」,例如:「哀慟的人有福了,因他們必得安慰。」(馬太福音5章4 節)第1和第7樂章的歌詞都以「selig」(有福了)開頭,整部安魂曲最後一個字也是以「selig」結束。基督徒視死如歸,苦難轉化為感恩,才是至真、至深的「安慰」! 今年長島台灣教會積極想對社區提供更多服務,幾年前開始接納一般人能使用教會舉辦生命讚禮的禮拜,但一直都沒人來申請。去年年底教會的「陳廷豐長老紀念圖書館」啟用,當天紐約區陳長老的台大醫學院同班同學幾乎都到,只有張醫師因事沒來,後來得知張醫師的夫人生病。教會的許長老去拜訪張家,發現張夫人已是癌症末期,張醫師因為3年前參加陳長老的追思禮拜,覺得基督教儀式非常不錯,便提出在教會辦告別式請求,教會當然全力配合。 詩篇23篇大概是最有名的聖經章節之一,是全方位的經文,也是我個人喜歡的經文。這首詩強調跟隨上帝是福,不但有福、而且「福杯滿溢」(和合本)。最後一節說:「我要永遠khiā起佇耶和華的厝」,這裡雖然沒提到在耶和華的家有福氣, 但我們從其他經文可知「在上帝的家是有福氣的」。 為故張夫人舉行告別禮拜,我不認識她,但我認為她是有福的人,她生前雖沒踏進教會,卻選擇在離開人間時在教會舉行生命讚禮。1月25日她曾向先生提議,請他參加另一位高一屆同學李醫生娘的告別式,她那時就想在長島台灣教會舉行,由先生的同班同學高長老陪她在家,以上帝之道和她交談。 巴哈的第4清唱劇〈基督戰勝死亡之綑綁〉(Cantata no. 4, Christ lag in Todesbanden),以「哈利路亞」結束,每個相信耶穌復活的人,也必定以「哈利路亞」迎向人生的終局。 文章來源:<台灣教會公報>第3242期 圖片來源:Serene 攝 |